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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小额贷非具有组织不可向学生派发互联网技术消费贷

未知资讯 资讯头条 2021-03-23 21:03:01 1366

大学生

消费贷

3月17日 信息:今天,银监会、通信管理局、国家教育部、国家公安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等五单位下达《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确立禁止小额贷非具有组织对学生发放贷款。

通告称,最近,一部分小额贷企业以校园内为总体目标,根据和科技有限公司协作等方法开展不可逆性营销推广,派发对于在校学生(下称学生)的互联网技术消费贷,诱惑学生过多过度消费,造成 一部分学生深陷高额贷款圈套,侵害其合法权利,造成极端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标准学生互联网技术消费贷业务流程,提升正确引导工作中,通告规定,小额贷企业要提升借款顾客真实身份的实际性核实,不可将学生设置为互联网技术消费贷的目标客户人群,不可对于学生人群大数据营销,不可向学生派发互联网技术消费贷。发放贷款组织业务外包协作组织要提升拓客挑选,不可选用虚报、让人误会或是不可逆性宣传策划等不正当性方法诱发学生过度消费、过多借款,不可对于学生人群大数据营销,不可向发放贷款组织消息推送引流方法学生。

另外,商业银行金融企业要恪守风险性道德底线,谨慎进行学生互联网技术消费贷业务流程,创建健全相一致的风险性管理方案和管理机制,提升贷前调研评定,高度重视信贷管理监管,保证风险性可控性。

除此之外,通告还表明,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要依规增加学生互联网技术消费贷业务流程中违法违纪个人行为依法查处幅度,严厉查处对于学生人群以套路贷、放高利贷等方法执行的犯罪行为,增加对故意伤害、绑票、催债等违法违纪主题活动的严厉打击幅度,严厉打击侵害中国公民私人信息的违法违纪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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